根据学校《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和《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我学院推荐2024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 成立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和专家审核小组
(略)
二、本院推免生遴选程序
1.接收学生报名,确定推荐名单
学院向学生公布学校和学院有关推免生的规章制度,接收学生报名,报名时间截至9月18日22:00。符合条件但放弃报名的同学需要提供知情承诺书。申请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身心健康、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2)无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无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等行为。
(3)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科研创新潜能和专业能力倾向。纳入学业综合成绩计算的课程中不得有应修但未获得学分的课程,且成绩排名和应修课程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含)35%[注:嘉锡化学拔尖班除外],不得有补考或重修的课程;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排名前(含)20%,允许有1门补考或重修的课程。
(4)应具有较高的外语应用能力和水平。校内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要求为:76;或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考试中心规定的合格分数线,或全国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80分及以上(艺术类学生达到425分及以上),也可视为英语考试成绩符合推免生要求。
(5)按照国家文件精神,对于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可不受上述业务条件限制,不拘一格加以选拔,推荐程序详见第二点第2条。
学院的推荐比例为推免名额的1:1.2,根据校招考《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各专业推免生名额和推荐人数如下表:
专业
推免生名额
具有申请推免资格学生人数
化学(嘉锡班)
14
17
化学
12
15
制药工程
5(含1个奖励名额)
6
备注:学校给我院分配了1个奖励名额,由学院自主二次分配,经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并经学院党政例会通过,拟将这1奖励名额分配给制药工程专业,理由如下:一是制药工程专业去年入选国家一流本科专业并于今年通过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二是近两年制药工程在专业建设、教研教改建设等方面成效突出,本科生培养质量显著提升。
2.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认定和考核
根据教育部文件精神,对具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审核要求,详见《实施办法》。推免生特殊学术专长原则上仅限学生本科阶段以第一作者身份在理工科“顶级期刊”发表科研论文(期刊认定参照《福州大学关于印发核心学术期刊目录及相关规定2021年版(试行)的通知》(福大人〔2021〕59 号));作为主力成员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科研竞赛(全国赛)并获得三等奖以上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纳入学生本人推免遴选综合评价成绩计算体系,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对于社会质疑较多的赛事、刊物,学院从严把握。
符合有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资格的学生将相关证明材料交至嘉锡楼414办公室,并由学生本人通知同意提交推荐信的三位本校本专业正高级职称教师到化学学院414办公室当面提交推荐信并签名,签名过程须录像。
我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者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排除抄袭、造假、冒名及有名无实等情况,认为确属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在学院范围内公示相关材料,并组织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及每位成员都要给出明确审核鉴定意见并签字存档。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将在本学院网站上予以公示,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推免生名单须与正选或候补学生统一排序公示和上报。推荐程序要点如下:
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学院“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学生凭本校本专业三位正高级职称教师推荐信及相关证明材料申请(推荐教授不为审核小组成员)→专家审核小组做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名单由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进行公示→学院组织全程录音录像的公开答辩、学生参加综合能力面试考核→答辩结果及学生特殊学术专长在学院网站上公示→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审议、推荐意见上报学校→校推免领导小组审议→教育部推免系统和校网站上公示后上报名单。未通过审核鉴定或答辩的学生不得推荐。
参加中国“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含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获得全国金、银、铜奖项目的成员名单中排名前三(项目成员排序以最终获奖证书为准),且学业综合成绩在本专业同年级分别排名前35%(金奖)、前25%(银奖)、前20%(铜奖)的本科生(数理综合班、嘉锡化学拔尖班比例相应调整),可被认定具备“特殊学术专长或突出培养潜质”的基本条件,免答辩资格审查,但须参加学院组织的公开答辩,由专家审核小组和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是否推荐。
3.确定候选名单
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学业综合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评确定学生的综合测评成绩和排名。再根据学校下达的推荐限额和学生综合测评排名,确定各专业的推荐名单和候补名单。
综合测评成绩由学业综合成绩及综合素质测评组成,其中学业综合成绩占比90%,综合素质测评占比10%(其中本专业相关的科研成果和学科竞赛占7%,其他占3%),学业综合成绩及纳入综合素质测评指标体系各项目的截止时间为9月15日下午17时,学业综合成绩按标准分换算成百分制。
综合测评成绩=(被推荐学生学分绩点值/本专业第一名学生学分绩点值)×100×90%+综合素质测评×10%。
综合能力成绩由学院组织考核后形成,主要考核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符合全面发展价值导向等因素,具体评分细则详见《化学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4.院内公示。9月22日前学院在院内布告栏及院内网站上公示初选名单,公示期不少于3天。如有异议,可向学院纪委反映,地点:嘉锡楼422,电话:0591-22866237。同时,学院将初选名单连同有关材料报送招考中心。
5. 9月26日前学校审核确定推免生名单,并在校园网上公示。
6. 9月27日前学校在“推免服务系统”上传推免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进行政策审核,并按要求向教育部备案。
附件1:福州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实施办法(2022年修订)
附件2:关于做好我校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
附件3:化学学院2024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评分细则
附件4: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资格申请表
化学学院
2023年9月18日